高頻淬火設備操作規(guī)程
1、高頻淬火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合格才能工作。
2、首先打開機床的供水系統,然后打開機床的電源,打開燈絲電壓,打開高壓,調節(jié)輸出電壓旋鈕,使電壓達到要求工作電壓。(停機:高壓輸出指示回到零,依次反向返回關閉。供水系統延遲30分鐘關閉)
3、在沒有接通電源的情況下安裝加熱感應器,降壓圈與感應器連接處應接觸良好,如有氧化物應用砂布或其它方法清除。調整感應器與工件間的間隙和高度,并保持與側板平行。(即是調整X、Y、Z方向位置,并記下數據)
4、高頻淬火設備冷卻介質常用水與一定濃度的淬火液,淬火介質溫度≤50℃;對某些工件不能滿足要求時,允許適當調整淬火液濃度,但必須確保硬度合格,無淬火裂紋。
5、生產前需對淬火液噴管進行排除空氣,淬火液無明顯白色泡沫。
6、高頻淬火設備有效淬硬層深,按熱處理工藝卡中檢測要求與相關標準進行取樣與測量,使其符合技術要求。
7、操作者需根椐工藝的要求,感應器的不同,淬火方法的不同(定點或連續(xù))調整工藝參數,每批零件生產前需試淬火1-2件。經檢測無高頻淬火裂紋,硬度與淬硬層深度合格后方能批量生產。
8、生產過程中操作者必須隨時觀察機床電壓波動、工件與感應器相應位置與間隙帶來的溫度、加熱區(qū)域、位置的變化。對噴液管偏移造成的冷卻能力變化,必要時應隨時進行調整。
9、高頻淬火零件應及時回火,一般在淬火后2小時內。對于碳鋼,合金鋼和碳含量≥0.50%的產品及厚簿懸殊的產品須在1.5小時內回火。
10、需返工的工件,返修前應是先進行感應正火處理,以防重淬產生裂紋,工件只允許返工一次。
11、在生產過程中,操作員應至少對工件進行(前時、中時、末時)不少于三次的硬度檢驗。
12.如果在操作過程中出現異常狀態(tài),應立即關閉電源,并應及時報告車間主管以進行調整或安排維護。
13.操作現場應保持清潔,干燥,無水,操作踏板上應有干燥的絕緣橡膠,以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